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市域快速轨道及其他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