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工会健全完善层次清晰、各有侧重、保障适度的困难职工长效帮扶机制,按困难程度分层分类纳入帮扶体系,实现精准动态管理和长效帮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给予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与工会建立协作机制,有效整合政策资源,通过制度保障帮助困难职工。

工会可以引入公益慈善、爱心企业、志愿服务、专业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