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仁寿县人民政府水行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依法设立的黑龙滩水库管理机构、黑龙滩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开展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仁寿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