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在黑龙滩风景名胜区经营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应当符合黑龙滩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经过依法审批。黑龙滩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黑龙滩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餐饮、住宿等经营服务产生的污水应当排入排污管网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黑龙滩水库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经营者应当通过自建设施或者委托处置等方式处理污水,不得超过标准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