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移风易俗具体工作。

(一)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移风易俗及文明乡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综合运用发放宣传单、日历,推送网络音视频作品、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二)成立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制定组织章程等制度规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议事协商、指导监督以及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道德评议等活动,引导村(居)民支持并参与移风易俗。

(三)推进村(社区)开展敬老爱老、婚丧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等活动。

(四)开展村(社区)移风易俗先进个人以及五好家庭、洁美家庭、文明新风户等评选活动。

(五)其他应当承担的移风易俗工作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