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洞庭湖区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治涝、灌溉、供水、洲滩岸线利用和水资源保护等专业规划。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洞庭湖区水环境保护、湿地保护、渔业、航运、水土保持、种植养殖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洞庭湖区综合治理规划。
洞庭湖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洞庭湖区综合治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