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执法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违法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参与的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信息登记和报告的责任、内容及方式。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劝阻,并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