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规划区、村庄规划区或者村寨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区内规划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和违法建设查处的业务指导及配合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民族宗教、公安、生态环境、交通、水务、文化和旅游、应急、市场监管、林业、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违法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在其辖区和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