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责成要求,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立即强制拆除等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立即拆除。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