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法规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以及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嘉峪关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依照《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执行。
任免案、撤职案的提出和审议,依照《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执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调整案、计划调整案、预算调整案、决算案的提出和审议,依照《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的规定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的议案提出和审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