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的机关、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

任免案、撤职案应当附有拟任免、撤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任免、撤职理由;必要时,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