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掌握实情、找准问题,使各项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常务委员会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参加活动时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应当严格落实中央和省规定要求,减少陪同人员,厉行勤俭节约。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