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水域相关场所责任单位,应当在人员聚集较多的水域场所,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

水域游览、游乐、博物馆等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治安安全条件:

(一)设置广播设施,分开设置出入口通道,营业时间保持畅通,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

(二)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须知,在危险水域、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水上救生人员和有关设施设备;

(四)配备必要的治安保卫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