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水域各类船舶、水域相关场所实行治安保卫责任制。

船舶所有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对船舶治安工作负责,可以指定船舶负责人具体负责船舶治安工作。船舶负责人应当维护船上治安秩序,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船舶配有船长的,其治安保卫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水域相关场所的治安保卫责任由该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