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

经同意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占用期满后,申请人应当及时恢复绿地。对审批范围外的其他城市绿地及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