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出,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审议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