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出席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书面请假。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汇总请假情况及原因,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核,会前报主任批准。

常务委员会会议对上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缺席情况及原因进行通报,全年进行汇总通报。

一年内请假次数超过全年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总数一半的,常务委员会予以书面告诫。

一年内请假次数超过全年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总数三分之二,或者一年内三次未请假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常务委员会建议其辞去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