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In force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置,并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发生肢体残废、容貌损毁、听觉、视觉和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