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