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Chapter 3 保护规划Article 18In force保护规划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审批和备案。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保护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保护规划应当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按程序报送审批。经批准的保护规划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Article 1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