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可以通过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江河流域上下游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之间,以及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供水方和用水方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之间可以协商签订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报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