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全市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与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步方案,上一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与本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汇报,由有关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时,应当邀请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并可以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