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鼓励国家、集体单位和个人投资或者集资建设草地。允许依法有偿转让、延续承包,对草地投入的单位或者个人,自治县人民政府在资金、物资、技术上优先照顾和安排。

对承包和建设的边远草地、未开发利用草地的单位和个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给予扶持。

Local Regulations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