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筹备组应当根据示范文本草拟管理规约,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各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三)房屋外观的维护;

(四)物业服务人的选聘、物业费的确定和收付方式;

(五)共有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六)业主的相关义务以及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管理规约的内容及其表决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提交业主大会讨论前征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