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日常巡查,并设置监控设施、实施实时监测;

(二)对供水水质负责,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发现异常情况,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水行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报告;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