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民宿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乡村改造,完善城镇、农村道路交通系统,加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通信、电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升级,为民宿发展创造条件。

鼓励和支持采取自筹资金、政府补贴、专项资金投资等方式,建设村庄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管线地埋、垃圾转运、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