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南广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南广河流域开展综合整治,清理河道、河堤垃圾,保持河道畅通和河岸清洁。
市人民政府、南广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漂浮物、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有害藻类等打捞、清运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南广河流域水电站、水库、水闸和其他拦河工程坝(闸)前的漂浮物、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有害藻类,由水利水电工程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打捞、清运和无害化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