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南广河流域实行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
南广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超过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等水资源超载地区制定超载治理方案,依法采取削减不合理用水、停止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强化节水及优化产业结构、开展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南广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资源紧缺地区和水资源临界超载地区,除生活等民生保障用水外,依法采取限制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等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