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文明创建、文明行为及促进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鼓励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衡水好人、最美人物、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活动,激励城乡居民争做文明有礼先进典型。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衡水好人、优秀志愿者等道德领域先进人物的困难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者给予相应帮扶和救助。
Local Regulations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