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Article 24In force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但是,农业灌溉以及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少量取水的除外。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