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根据学校实际,限定最高时速,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减速装置,施划停车泊位。发生校内交通事故后,学校应当向公安机关和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幼儿园、中小学应当对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化管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学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实行严格的门卫管理,外来人员、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应当遵守校内安全规则。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