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开展林下种养未保留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已用于茶园、果园等林下种养的林地未按规定种植伴生乔木并逐步恢复为郁闭度0.2以上有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