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足部分纳入属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行政主管部门年度预算。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