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环卫作业安全全过程监管。

环卫服务单位应当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落实环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配备专职安全员。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