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会议由推选出的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

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事项,由常务主席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