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学校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学校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