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景区保护范围内的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净化油烟、处理污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遵守油烟排放、污水排放、垃圾分类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规定。

景区保护范围内的村民应当建设卫生厕所,不得乱排生活污水、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