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应当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