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设高效节水工程。对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应当以管灌、滴灌、喷灌、垄膜沟灌、膜下滴灌为重点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无灌溉条件的地区,鼓励蓄集自然降水,进行集雨补灌。

鼓励和支持有机旱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用管灌、滴灌、喷灌、垄膜沟灌、膜下滴灌等节水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