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古银杏树死亡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古银杏树主管部门报告。古银杏树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和责任。经确认死亡的,予以注销登记,并报上级古银杏树主管部门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未经古银杏树主管部门确认死亡的古银杏树。

Local Regulations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