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浙东唐诗之路沿线地区的协作,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共同推进相关规划编制、资源调查认定、文化遗存保护、精品旅游线路开发、馆藏资源依法共享和文化普及基地、美丽通道、文旅大景区、智慧诗路等建设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一体推动形成展现唐诗气象、浙东气韵、山水优渥、人文渊博的文化链。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参与与浙东唐诗之路文化相关的国际、省际文化交流活动和项目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