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刺梨公共品牌运行管理制度,积极创建黔南刺梨公共品牌。鼓励和支持县级人民政府、企业创建地方品牌及企业品牌。

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国际专利等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