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安全运行技术障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现故障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故障暂时难以排除时,未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电梯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