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技术技能人才评选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技术技能类竞赛、技术攻关等活动。
职业学校应当以本市产业发展为导向,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出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创办、建设职业学校,为学生提供见习、实习和就业机会。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人才驿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