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办理丧事应当在就近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进行。
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外办理丧事,可以不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进行。但是,不得在城镇街道、公路、广场、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办理丧事应当遵守市容市貌、噪声、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污染环境、影响市容;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办理丧事的期限,除非正常死亡且因办案需要外,自公民死亡之日起,不得超过七日。
Local Regulations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