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技术秘密保护专门培训。

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本行业技术秘密保护和维权规范,为企业提供技术秘密保护业务培训、人才培养、监测预警、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技术秘密保护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尊重技术、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机制开展技术秘密保护。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技术秘密保护的需求开展保险业务,提高企业技术秘密风险应对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