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现代科技与工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安全管理,将属于危险房屋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城乡危险房屋治理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实施危险房屋解危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