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各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单位或个人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投放,管理人员发现不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的,应当要求其按规定投放;拒不改正的,管理人员可以拒收,并报告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