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工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的关系,调处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社区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