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